通知公示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学院动态 >> 通知公示 >> 正文
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月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10-09 来源: 点击数:

全院师生:

  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强化预防优先,培育积极健康、良好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环境,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,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月活动的通知精神,我院经研究,现拟定于从2020年10月1日起在全院师生中开展常态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。活动具体安排如下。

一、成立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

 长:王彬

副组长:何敬双  胡永骁

 员:肖    程彩霞  金芳华      易仁杰

陈天旭    李孝东  刘莉莉  团学干部代表

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。设在院综合办,由肖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
 责:

1.统筹活动安排、人员分工及职责、卫生包干区域划分。

2.协调、督促、检查、考评各分管区域工作落实情况及相关检查、反馈与诊改工作。

3.考核规则的制定及实施。

二、人员分工分组安排及职责

分组

带队领导

工作人员

检查区域

备注

第一组

王彬

肖琳 陈天旭

李澍

实验楼三楼

实验楼一楼

各行政办公室、学生管理会议室、学院会议室、产业学院办公室、实训员办公室等公共区域

第二组

胡永骁

金芳华  鲁晓俊

刘莉莉  

实验楼二楼、五楼所属各实验实训室

建工学院所属

第三组

何敬双

程彩霞 易仁杰

 李孝东

团学干部代表

学生宿舍


职责:

1.统筹各项检查安排(检查材料准备、人员组织、检查时间等)。

2.组织检查,检查记录,情况反馈、通报,参加相关会议。

3.督促整改,组织回头看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1.高度重视。学院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刻内涵,爱国是核心、卫生与安全是根本、活动是方式。

2.积极参与。各系、各专业班级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,并督促本系、各专业班级在校人员(含学生)积极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来,人人动手、打造一个积极、健康向上的工作生活环境。

3.严格考勤。任何人无特殊情况,不得缺席。否则按学校及学院考勤纪律处理。

建筑工程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108日

建筑工程学院精神文明月创建

活动实施方案

一、活动时间:从202210月8日起

二、活动地点:建筑工程学院办公楼所在地(实验楼)所属的行政办公室、实验实训室、学院学生所居住宿舍

三、活动具体实施步骤:

(一)活动准备阶段

1.制定活动实施方案。

2.召开学院行政办公会统一思想与认识。

3.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、班级主题班会进行宣传动员,工作部署。

4.准备活动用的各种文件、表格、奖品等。

(二)组织实施阶段

1.实验楼3楼各行政办公室(含学生管理会议室、学院会议室实训员办公室)卫生与安全检查

检查时间:每周三下午16:00(特殊情况顺延至下周三或另外安排时间)

检查标准:见附1

2.建筑工程系、岩土工程系教师办公室卫生与安全检查

检查时间:每周三下午16:00(特殊情况顺延至下周三或另外安排时间)

检查标准:见附1

3.实验楼各实验实训室(学院所属)卫生与安全检查

检查时间:每周三下午16:00(特殊情况顺延至下周三或另外安排时间)

检查标准:见附2

4.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卫生与安全检查

检查时间:每周三下午16:00(特殊情况顺延至下周三或另外安排时间)

检查标准:见附3

宿舍卫生与安全检查结合文明宿舍评比活动进行。

(三)考核诊改阶段

1.以月度为单位,学院行政办公会(扩大会)进行月度考核结果汇总、排序、考核结果认定。

2.发文、通报考核结果。考核结果分优、良、合格、不合格。

1)对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表彰,在月度考核中予以奖励加分,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分项。获得优秀等次的学生(以宿舍为单位)在同等条件下,评优评先优先考虑;学期操行等级评定等优先考虑优秀;学生组织发展上优先考虑。

2)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部门工作人员(含学生)进行通报,在月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(具体扣分标准另行补充说明),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扣分项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(以宿舍为单位),在学生评优评先优、学期操行等级评定、学生组织发展上参照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。

3)凡考核不合格的,活动领导小组列出诊改清单,责令相关部门、人员(含学生)限期诊改。

4)对于屡教不改的,视情节轻重,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纪律处分。

(四)表彰与奖励

以月度为单位,学院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正式发文进行表彰。奖励形式另行补充说明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1:

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卫生检查标准

标准

分值

扣分标准

1.有专门的卫生排班表

1

发现一处不合格,扣除0.2分,扣完为止

2.墙面无乱写乱画现象、无灰尘、无蜘蛛网、墙面悬挂、张贴物规范整齐、干净无灰尘

1

3.办公室椅干净,桌面、台面物品摆放整齐,办公电脑及外设干净无尘。

1

4.地面无灰尘、无垃圾、无痰迹。门窗边、角清洁无灰尘,玻璃明亮无污垢,门牌标识完好、整洁。

1

5.灯具、电扇、空调无积灰尘,柜顶无灰尘、蜘蛛网。

1

6.文件柜内物品摆放整齐,干净无灰尘、蜘蛛网。

1

7.沙发、办公桌底无杂乱堆积物,无灰尘。

1

8.电线、网线、电话线布线整齐。

1

9.窗帘合理县挂,干净无污物、无破损

1

10室内整体印象好,明亮、清爽

1

注:评比结果:得分9分以上为“好”;8分以上为“较好”;6分以上为“一般”;6分以下为“差”。

2:

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卫生检查标准

标准

分值

扣分标准

1.有专门的卫生排班表

1

发现一处不合格,扣除0.2分,扣完为止

2.墙面无乱写乱画现象、无灰尘、无蜘蛛网、墙面悬挂、张贴物规范整齐、干净无灰尘。

1

3.实验台物品摆放整齐合理、干净,覆盖物干净、统一。

1

4.地面无灰尘、无垃圾、无痰迹。门窗边、角清洁无灰尘,玻璃明亮无污垢,门牌标识完好、整洁。

1

5.灯具、电扇、空调无灰尘、蜘蛛网。

1

6.仪器用品柜内物品摆放整齐,干净灰尘。

1

7.办公桌、实验桌、柜底无堆积物,干净无灰尘。

1

8.线路布线规范整齐,无乱拉乱接现象。

1

9.实验室内外无废弃堆积物,存放物品摆放整齐,废液、废渣处理正确。

1

10室内整体印象好,明亮、清爽。

1

注:评比结果:得分9分以上为“好”;8分以上为“较好”;6分以上为“一般”;6分以下为“差”。

3

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规定、标准

一、学期中,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每周三下午16:00检查。(特殊情况顺延至下周三或另外安排时间)

二、卫生检查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何敬双、第八支部书记程彩霞、学管干事易仁杰、学管办事员张辉、团总支书记李孝东以及团学干部代表组成,按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卫生检查标准评分,检查结果每月在学生宿舍内部进行公示,同时报团学干部汇总统计。

三、宿舍内务卫生检查结果分为“优秀”“良好”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四等。宿舍卫生检查总分为100分,评定90-100分为“优秀”,80-89分为“良好”,60-79分为“合格”,60分以下为“不合格”;若有乱接电线、网线,使用违规电器及饲养宠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直接评定为“不合格”。

宿舍卫生检查总分为100分,评定90-100分为“优秀”,80-89分为“良好”,60-79分为“合格”,60分以下为“不合格”;若有乱接电线、网线,使用违规电器及饲养宠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则直接评定为“不合格”。

具体评分标准如下:

1.有卫生值日表,卫生责任明确。并将寝室长姓名及卫生值日表贴于室内。(10分)

2.室内公用部位及地面无垃圾、痰迹,桌面、墙角无灰尘。(10分)

3.房间内、单元房厅里墙面无球印、脚印、手印。(10分)

4.房间内无私拉线,不悬挂有碍观瞻物品、不堆放杂物、易燃物。(10分)

5.床铺干净、平整,被子叠好,摆放有序。(20分)

6.书桌、书架整洁,衣服、鞋帽、脸盆及洗漱用品摆放有序。(20分)

7.门窗、电扇、灯具等公用物品清洁。(10分)

8.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。(10分)


注:

一票否决条件:检查期间,凡不积极参与、配合、支持相关检查、督促整改工作的,一律实施一票否决,取消评优资格,并视情况进行违纪处理。教职工出现上述情况的纳入师德师风考核。


 


   湖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     copyright ucvc_xxzhx     鄂ICP备案号:13016952     鄂公网安备:42018502000645号

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: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

手机版